5月23日,实验中心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,开展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第八章“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”专题学习教育。支部书记来琳琳主持,学院副院长张怡轩莅临会议,支部全体党员参会。
会上,首先由来琳琳和金鑫鑫领学《条例》第八章原文内容,支部各位党员就教育工作者如何坚守廉洁纪律,从多个方面展开热烈讨论,强化了为人师表、廉洁从教的思想意识。集中学习研讨后开展警示教育,观看了教育系统严重违反廉洁纪律的典型案例-重庆安全技术职业学院原院长杜晓阳贪污受贿案警示教育片。警示教育后共同学习了《中共辽宁省委关于追授潘非琼同志“辽宁省优秀共产党员”称号的决定》及潘非琼同志的先进事迹,全体党员一致表示向榜样学习,学习他廉洁自律、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政治品质,爱岗敬业、无私奉献的敬业精神,临危不惧、勇于担当的英雄气概。
张怡轩对实验中心党支部此次党员大会的召开给予充分肯定,认为会议形式严肃,与教育事业密切相关,并且能够结合切身的工作展开讨论。她也对支部各位党员提出期望,希望同志们会后继续深入学习《条例》,严格履行实验教学经费管理制度,进一步做好实验材料和仪器设备采买等各项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