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开展“三项成果”创新活动
2012年项目结题和2013年立项申请工作的通知
一、指导思想
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,紧密围绕学校改革发展的中心工作,探索在新形势下基层党建工作的新思路、新方法,调动全校各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积极性、创造性,以“创新思想抓党建,立足岗位促发展”为主题,以全面贯彻十八大精神的起步之年为有利契机,巩固党的思想基础、增强党建活力。
二、内容与要求
1、立项内容:
(1)“组织工作创新”是围绕组织工作开展的内容、形式和制度的创新。如;党建工作理论的新发展;工作内容、形式、方法以及运行机制的创新;制度的改革与完善等。
(2)“共产党员工程”是广大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在党组织的领导下,立足于加强党员队伍建设,促进本单位的中心工作,围绕着一项具体目标,系统地开展的党内活动。
(3)“创新党日”是对传统党内活动的创新。以基层党组织为单位,组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,在几日内实施完成的内容充实、形式新颖,教育效果明显的一次党内活动。
2、项目要求:
(1) 立项要求
主题鲜明,内容丰富,与学校的中心工作和本单位(部门)的实际情况紧密结合,有实效性;形式新颖,载体丰富,创新性、可操作性强,有一定的推广性与实践性;避免与之前申报过的项目雷同。
(2)结题要求
项目结题时除达到立项申请书的基本要求外,还要有一定的标志性成果,“组织工作创新”和“共产党员工程”的项目需公开发表项目有关的文章或经校外媒体宣传报道。其中,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文章的第一或第二作者;不同项目不可共用一篇论文;论文和报道的内容需和立项课题内容紧密相关
三、活动安排
1.2012年项目的结题
请各单位于2012年5月30日前将最终研究成果报组织人事部门。最终研究成果包括:PPT演示文稿(电子版)、结题报告(纸版一份、电子版)、结题评审表(加盖公章的纸版一份、电子版)和公开发表的论文(原件及封面、目录、正文的复印件)或校外媒体的公开报道(原件及复印件)。过期未报者视为放弃结题。
2.2013年立项
(1)申报立项阶段(2012年5月6日-5月15日)。各立项单位填写立项申请表报组织人事部。报送的材料有:加盖公章的立项申请表、汇总表各一份(含电子版,电子版以“申报单位”—“项目负责人”—“项目名称”命名)。
(2)审核确定立项阶段(5月16日-5月31日)。组织人事部组织评委进行立项审核、评审,确定项目等级。
(3)项目实施阶段(6月1日-11月30日)。基层党组织按照活动方案认真组织实施,确保党建创新活动质量和教育效果。
(4)项目验收阶段(12月1日-12月20日)。各单位要将立项活动进行认真总结,将最终研究成果报组织人事部。
(5)评审表奖阶段(12月21日-2014年3月)。组织人事部将组织评审小组对项目进行评比,对其中立项新颖、效果良好的项目将给予表彰。优秀的项目将推荐参加市里的评审。
各单位要加强宣传,积极组织申报。各基层党组织要积极开拓,努力探索新时期高校党建工作的新思路、新载体,党的基层组织活动要注意把时代特征与继承传统相结合,力求在活动的内容和形式上有所创新,为完成学校的各项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思想和组织保证。
组 织 人 事 部
2013年4月